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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单位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时间:2020-08-12 来源:华力劳务公司、七公司、十二公司、市政公司 撰稿人:吴化琪、陈暖林、黄佳、任婷婷 浏览次数:11942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始施行,依据相关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适用该法。安徽三建公司高度重视该法的学习宣贯工作,公司党委迅速行动,为全体职工订购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文本,并部署学习工作。截止目前,公司所属24个党(总)支部全部开展了学习宣贯工作,在公司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贯高潮,其余支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各单位目标任务是实现全员覆盖。

   7月30日至8月10日,公司所属一至十二公司、建筑工业公司、华力劳务公司、市政公司、擎工建材公司、安装公司、基础公司、蚌埠公司、芜湖公司、大连公司、厦门公司、江西公司等所属各单位纷纷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除了组织各自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之外,各单位还根据机关工作、项目管理等实际情况,以视频学习、联合学习、深入项目一线学习宣贯、职工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其中,四公司在学原文的同时结合“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展开学习过论,强化学习成果;一至三、五至十公司组织职工联合学习,进一步节约学习成本;大连公司组织机关职工、项目职工视频学习,实现学习宣贯全覆盖;十一公司深入金寨超高层项目开展学习宣贯,将学习宣贯工作延伸到项目一线。各单位还要求职工开展自学,进一步扩大学习范围。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本次学习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强化法律意识,始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分七章68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该处分法的施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的监督处分提供了遵循,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